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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闲聊八卦] 花季少女未婚生子 父母收8200元送人抱养

发表于 2013-9-27 15:25:44|来自:重庆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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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彭水县联合乡的吴某在好朋友李某的介绍下,将私自抱养的男婴转手卖给同村无男丁的廖某,以赚取高额的利润。近日,彭水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婴儿案,犯罪嫌疑人吴某、李某已被彭水警方依法刑拘。

花季少女小芳,初中毕业后孤身一人到广州打工。期间,与大自己5岁的男朋友阿超谈起了恋爱,交往了一段时间后,小芳怀孕了。今年4月5日,在即将生产之际,男友阿超失去了联系,不知去向,无奈之下,小芳只能向远在重庆的父母求助。在父母的帮助下,小芳在广州某医院生下一男婴。

小芳的父亲和哥哥随即赶到了广州。4月20日,小芳母子在父亲和哥哥的陪同下返回重庆。到重庆后,小芳父亲并没有立即带她回家,而是在重庆黔江区找了一宾馆住下。“小芳年龄还小,没有结婚,也没有独自抚养的能力,带着小孩回去不仅会坏了家庭的名声,更会影响到小芳今后的生活。”小芳的父亲说。

就在小芳回到重庆的当天,小芳的父母就通过中间人李某,联系好了愿意抱养婴儿的吴某。在李某的介绍下,吴某来到了小芳暂住的宾馆,向小芳的父母支付了8200元的营养费和抚养费后,抱走了婴儿,返回郁山场镇的出租房内。其中李某也向吴某索取了10800元的介绍费。

吴某在得知同村的廖某家只生育了一女孩,一直都想抱养一男孩,延续廖家香火。4月21日,吴某找到廖某,双方商定后以22500元的价格将买来的婴儿转卖给了廖某,从中获利3500元。

9月上旬,社区民警在联合乡走访群众时得知该情况后,立即对该情况展开调查。经过半个月的走访调查,办案民警摸清了整个事实的真相,并兵分两路,分别对吴某和李某实施抓捕。9月21日晚19时许,办案民警在彭水县城将正在跑客运的李某抓获。次日早晨,在联合乡将吴某抓获。

目前,吴某、李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彭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(杨刚)

律师说法:

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表示,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,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儿童的行为。它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。根据目前的事实来看,本案中,吴某主观上有为了出卖而收买儿童的故意,也实施了收买并出卖儿童的行为,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。

而对于李某行为还有待进一步查清事实才能判断,最重要的是要看他是否明知吴某是否是为了出卖儿童而进行的收养。

张超律师表示,拐卖儿童犯罪是国家执法部门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,这类犯罪给被拐卖的儿童和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。也提醒大家,如果身边发现此类犯罪,应当及时报警,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,以及时阻止犯罪,解救被拐卖儿童。


发表于 2013-10-2 11:22:34|来自:重庆 | 显示全部楼层
社会呀  什么都有
发表于 2014-2-25 16:40:39|来自:重庆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的是,这社会啊,还哟偶卖孩子的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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